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第37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婚姻法第37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夫妻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房子孩子还能住吗?
按实际情况,在离婚时,男女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进行约定,只要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协议的,协议内容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第37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第37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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