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追偿权的法律依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追偿权的法律依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追偿权的构成要件?
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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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
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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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一般情况下,保证责任承担与债务人债务免除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追偿权才能成立。
4、保证人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没有向主债务人赠与的意思。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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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