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婚姻法第22条司法解释,以及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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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2条解读
1、法律主观:民法典中关于原婚姻法22条的内容是:自然人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父母双方上户口的时候协商一致就可以了。双方离婚之后,一方想要给孩子改姓,也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2、自然人《民法典》(2021生效)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法律分析:婚姻家庭篇第二十二条是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的内容,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的规定,要求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五类财产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独占共同财产。
4、年至1957年进行第一次民法起草工作时,《民法典(第三次草稿)》总则篇第7条第2款曾规定:“年满14岁的未成年人,如果能以自己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可以独立行使民事权利。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公民只有一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也叫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父母为子女买房,该登记在谁的名下?
如果是儿子领结婚证前可以完成买房交易的话,可以写儿子的。不过最好就写家长的,反正如果只有一个儿子的话,最终房子还是儿子的。但是如果儿子已经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写儿子名字的话,基本上就是分了一半的房子给媳妇了。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一方父母出资(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在房产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看做是出资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该房产属于孩子所有,只是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明确规定
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之规定,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购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分平均分割。
父母出资: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一方所有。
原被拆迁私有住房的评估价值可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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