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法左让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交通法左让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让左原则和让右原则?
首先来看看交规里关于"让右"和"让左"是怎么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中对于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让右"的前提是在没有交通标志和两车交叉直行,这种情况下在十字路口以驾驶员的视角看,让右手边道路上的来车先行通过。
规定"让右"原则的原因是:我国的汽车驾驶位在左侧,在司机的视野中,左侧A柱遮挡视野范围大。处于十字路口左侧的车辆更容易发现右侧车辆,而右侧车辆处于视野劣势。
"让右"的特殊情况:
1) 当直行车在主道行驶,右转车辆准备从辅道汇入主道时,主道直行车优先通行。这与十字路口的情况要区分开来。
2)左侧是非机动车,右侧为机动车,发生事故时可能会判双方同等责任,因为道路行驶中,非机动车属于弱势一方,发生事故时更容易受伤,所以这种情况交通可能判罚双方同等责任。
"让左"的前提是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规定"让左"原则的原因是:左转弯车辆行驶轨迹长,如果右转弯车辆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左转弯车辆就要长时间停在路口中央,很容易造成交通堵塞。
交通法直行让左直行还是让右直行?
交通法不是直行让左转或让右转,直行车辆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在公路上行驶时,无论是左转还是右转,还是掉头必须避让直行车辆,如果一个左转弯对向车道车辆右转弯时是左转弯车辆优先通行。
虽然交通法是这样规定的,但是实际驾驶中能避让的时候千万不要抢行,不能因为自己有优先通行权就不去避让,这是最错误的驾驶方法。
双方车辆都是直行方向,是左让右。
一、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交通规则是左转让右转还是右转让左转?
是右转弯让左转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分析:右转弯车辆基本是沿着路口边缘走,让停时对路***通影响相对较小;而左转弯车辆需要跨越路口中心,让停时会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应有优先通行权。
交通是指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及语言和图文传递的行业,包括运输和邮电两个方面,在国民经济中属于第三产业。运输有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和管道五种方式,邮电包括邮政和电信两方面内容。交通是商品交换的先决条件。随着交通的改善,人类的物质生产逐步从自给自足的方式,过渡到分工交换的方式。
为什么直行车辆让右方直行?
交通法规中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如果你和另外又方的车辆所在道路标志优先权完全一样,你应该让右方车先行。原因在于中国人是在左边驾驶,车左边的A柱离人的眼镜更近,阻挡的视野更多,所以开车人在路口时相对来所更容易看不清左边的情况,也就是说,你发现了右边的车,但是它确有可能看不见你,所以规定你来让它。而且这也很公平,你让了右边的车,你左边的车也同样会让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