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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法49条机动车处罚规定
法律主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规定了机动车载人、载货都不能超载。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到2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的规定范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法律主观:道路交通安全法49条是关于机动车载人及客运机动车载货的限制规定。本条规定的“机动车”既包括客运机动车辆,也包括货运机动车辆。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不是第70条的规定,而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中的规定,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进行了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的规定是:“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五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在路口,机动车不能在人行横道上掉头。在无虚线的允许掉头的路口掉头处需要越过斑马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1款第2种行为是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90条为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右侧通行是我国车辆通行的基本原则,其他许多通行规则均以此为基础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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