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第38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婚姻法第38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婚姻法第38条司法解释?

婚姻法第38条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婚姻法第38条,婚姻法第38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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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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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是关于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探望子女权利的规定。 本条规定是这次修改婚姻法新增加的内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第38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第38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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