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法第75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交通法第75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内容是怎样的?
  2. 交通安全法75条第一项怎么规定?
  3. 交通安全法第75条第二款?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是什么?
  5. 交通安全法第75条第15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内容是怎样的?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交通安全法75条第一项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法第75条,交通法第75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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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第75条第二款?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是什么

你好 此法第七十七条就一款,没有项。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法第75条,交通法第75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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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第75条第15项?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法第75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法第75条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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