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运输海水犯法吗?
不犯法
运输是指用特定的设备和工具,将一定形状、质量、体积的物体,从一个地点向另一个地点安全的按时运达的物流活动,它是在不同地域范围内,以改变物的空间位置为目的对物进行的空间位移。通过这种位移创造商品的空间效益,实现其使用价值,满足社会的不同需要。运输是物流的中心环节之一,也是现代物流活动最重要的一个功能
不犯法,海水是海中或来自海中的水。海水是流动的,对于人类来说,可用水量是不受限制的。海水是名符其实的液体矿产,平均每立方公里的海水中有3570万吨的矿物质,世界上已知的100多种元素中,80%可以在海水中找到。海水还是陆地上淡水的来源和气候的调节器,世界海洋每年蒸发的淡水有450万立方公里,其中90%通过降雨返回海洋,
共同海损由发货人还是收货人承担?
共同海损是指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损坏,由于共同海损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所以通常由承运人和货主共同承担。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共同海损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摊:
1. 一般平均原则:根据这个原则,承运人和货主在共同海损***中按比例分担损失。比例的计算通常是根据货物的价值来确定的。
2. 共同海损条款:在国际贸易中,通常会在运输合同中约定共同海损的具体分摊方式和责任承担。这些条款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国家、运输方式和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
具体分摊责任的方式和比例会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国际贸易惯例和适用的法律进行确定。因此,在具体的情况下,最好参考相关的合同条款或咨询专业人士以确定共同海损的责任承担方。
内河航运和海洋航运优缺点?
一、海洋运输的优点:
海洋运输借助天然航道进行,不受道路、轨道的限制,通过能力更强。随着政治、经贸环境以及自然条件的变化,可随时调整和改变航线完成运输任务。
随着国际航运业的发展,现代化的造船技术日益精湛,船舶日趋大型化。超巨型油轮已达60多万吨,第五代集装箱船的载箱能力已超过5000TEU。
海上运输航道为天然形成,港口设施一般为政府所建,经营海运业务的公司可以大量节省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船舶运载量大、使用时间长、运输里程远,单位运输成本较低,为低值大宗货物的运输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海洋运输的缺点: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四大原则?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原则
海上运输保险是对海上发生的损失进行分散和转嫁,以使受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的限度。这种的补偿是以达到或接近达到受害人的损失范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会因此而得利。因此,保险的当事人除了要遵守保险合同各自义务外,还要共同遵守保险利益原则、诚信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合法的利害关系。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的条件。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这会使被保险人无法通过保险合同补偿自己的损失。保险利益可分为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法律上的利益和经济利益。
2.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是要履行如实告知与说明义务的原则。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了诚信原则,那么都会导致保险合同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保险合同被解除的法律后果。
3.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事故发生而是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损失补偿原则是海上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财产保险合同的补偿性在海上运输保险中的体现。因此,保险法对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都予以相应的矫正。
4.近因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说明受损原因,保险人确认受损原因是否属于受损标的与承保范围的危险之间的因果关系。虽然我国法律对该原则进行明文规定,但是在海上保险实践中都把近因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海上运输合同***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海上运输合同***案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