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事法律关系有哪六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民事法律关系有哪六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事主体和民事客体各是什么意思?
1、民事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法律,包括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及个别情形下的国家(如国家成为无主财产的所有人)。
2、民事客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通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成为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者分配转移某种利益,因此,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所承载的利益,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联系的中介。这些利益虽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但可归结为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依利益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四类。
法律关系当中的义务人和当事人这两个概念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可以说是在问“民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很多教科书对此没有详细的区分,但具体来说,民事关系是指在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财产性质和人身性质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基于民法规范形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关系分为了三类:
二是民法禁止发生的法律关系,此类关系的发生将导致法律的强行介入,恢复到不曾发生的状态,不能上升为民事法律关系。三是听凭当事人自处的民事关系,例如亲情关系;帮助关系,如师生间、同事间、朋友间基于道德利益而发生的帮助关系:社交中发生的关系,等等。这类民事关系民法并不强制践行其内容,也不能上升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再举例说明,A借给B一万块钱,写了借条,表露了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则AB之间发生借款合同关系,为民事法律关系;A打牌输给B一万块钱,***债务非合法债务,该财产关系不受民法保护,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A路过B家门,通知B说有一万块钱汇款等B去取,此时A和B都没有设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该通知行为属于民事行为中的好意施惠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事法律关系有哪六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事法律关系有哪六个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