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34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法34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婚姻法司法解释四2017?
  2. 2020年6月1日婚姻法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四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四》于2017年12月22日发布,主要涉及离婚程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问题。

其中,对于涉及子女抚养权案件,强调了“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并提出了“共同抚养、一方抚养、交替抚养、其他方式”的抚养模式,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婚姻法34,婚姻法34条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强调了“公平合理、依法分割”的原则,避免了不公平的财产分割。

2020年6月1日婚姻法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民法典具体对离婚作出了以下新规定: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婚姻法34,婚姻法34条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34,婚姻法34条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权利义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34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34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