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法32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交通法32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交规第32条是什么?
  2. 交通运输法规条例
  3.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第一款?
  4.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104条第2项,大概要受什么处罚,会扣分吗?扣多少分?

交规第32条是什么

第三十二条 【施工要求】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工作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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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运输法规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是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规。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406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1月9日***院令第628号《***院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根据2016年2月6日***院令第666号《***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院令第709号《***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自2019年03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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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是:

非法携带***、***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经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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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颁行修正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7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104条第2项,大概要受什么处罚,会扣分吗?扣多少分?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1项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机动车会被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重新提供驾驶证的才会退还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第一点 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扩展资料《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拖移机动车查询电话,并通过设置拖移机动车专用标志牌明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和被拖移机动车的停放地点。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的依据、处罚的[_a***_]、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第四十八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人只有一种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并处两个以上处罚种类且涉及两个处罚主体的,应当分别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法32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法32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