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关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关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律主体一般都是会计主体,法律主体是什么?
法律主体按规定必须设立会计,进行独立核算,所以它也是会计主体。而会计主体不一定都有法律主体资格。你可以这样理解,你给谁算账,谁就是你的会计主体。而法律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它的特点举个例子。
法院开庭审理,不论原告被告,有法律主体资格的,一定是XX公司坐在席上。
如果街边的小餐馆,它没有法律主体资格,那席上坐的一定是餐馆的老板XXX,而不会是XX餐馆。
因为这个餐馆不具有法律主体资格。但它可不可以设个会计给自己算账?
可以,那它就是会计主体。
再举个例子,有一家公司,下设三个车间。公司规定每个车间设一名小会计,月终报给公司的总会计进行汇总。
***设你现在就是车间一的小会计,你给谁算账?
你就给车间一算账,那车间一就是你的会计主体。车间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吗?
没有。它不能独立出庭,对吗?
所以车间一是会计主体但不是法律主体。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这个前面说过了。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法律主体必须独立核算,它肯定有会计给它算账的,所以它是会计主体。
主体资格是什么意思?
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只有具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经济法对经济法主体资格的认可,一般***用法律规定一定条件或规定一定程序成立的方式予以确认。
主体资格:法律术语。 主体,通常是指从事某项社会活动的人,包括个人或单位(法人) 主体资格,是指主体从事某项工作、职业、活动时依照法律或专业规范应当具备的相应的资质。
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的人,法律上称为主体不适格,其所为的行为在法律上可以不被认可。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以企业法人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承担它在民事活动中的债务,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的其他人员在法定代表人委托下所进行的民事活动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独立”的含义,即任何法人的债务只能由它自己承担,国家、投资者和法人组织内部的成员不对法人的债务负责,因而,企业法人必须拥有必要的财产作为保证。
企业经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权后,并不都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具体地说,企业法人登记是国家在法律上确认企业法人民事主体资格的必经法定程序,是国家赋予企业法***利能力及行为能力的法律认可,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后,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确立与其他经营主体的法律关系,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并接受登记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有些非法人企业虽经登记注册取得了营业执照,拥有了合法经营权,但它本身并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其民事责任应由它的主管法人承担。
哪些属于法律关系?法律关系都有哪些?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客体三要素构成。在法学上,由于根据的标准和认识的角度不同,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按照法律主体的多少及其权利义务是否一致为根据,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关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关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