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家事律师婚姻法,以及婚姻家事法律讲座课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上海婚姻案出名的律师有哪些?

刘甜甜律师 刘甜甜律师,于2018年开始执业,目前任职于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是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的专业律师。刘甜甜律师在婚姻家庭合同事务、交通事故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擅长处理以上领域的纠纷案件

马红梅律师系上海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执业二十年来,一直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的代理工作和婚姻家庭理论的研究。

家事律师讲婚姻法:婚姻家事法律讲座课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上海律师、王律师、律师、杨芳律师、律师是著名的婚姻律师。谭开谭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从事法律工作11年,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小企业法律顾问

婚姻法:夫妻离婚调解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是法律规定,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是法定程序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2、只有有效地贯彻公平原则,才能使双方对调解建立信任,并愿意通过调解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案。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家事律师讲婚姻法:婚姻家事法律讲座课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民法典婚姻法离婚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婚姻关系解除主要有以下几个条件:当事人自愿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依据该法律原则,婚姻关系是依据当事人自愿建立的。但是,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上,不少人对婚姻自由的理解,是缺乏全面认识的。

5、由此可见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又称婚姻自主,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婚姻的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二)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夫一妻制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家事律师讲婚姻法:婚姻家事法律讲座课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南京婚姻方面最有名律师是谁?

1、马涛律师,于2009年开始执业,目前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是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的专业律师。马涛律师在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产纠纷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擅长处理以上领域的***案件。

2、崔国彪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目前任职于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是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的专业律师。崔国彪律师在婚姻家庭、合同事务、公司经营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擅长处理以上领域的***案件。

3、俞雯律师,目前任职于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是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的专业律师。俞雯律师在房产***、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擅长处理以上领域的***案件。

4、王洁律师 王洁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目前任职于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是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的专业律师。王洁律师在房产***、婚姻家庭、合同事务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擅长处理以上领域的***案件。

南京婚姻官司有名的律师?

许乃义律师,实战派婚姻律师,专著于婚姻家事和财富传承律师业务16年,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家事与财富传承研究会主任,代理离婚案件1000+、继承案件200+;写离婚协议(婚内财产约定)2000+、遗嘱1000+ 。

南京市离婚房产诉讼专业律师推荐张红玲律师。

许乃义律师,实战派婚姻律师,专著于婚姻家事和财富传承律师业务17年,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家事与财富传承研究会主任,代理离婚案件1200+、继承案件200+;写离婚协议(婚内财产约定)2000+、遗嘱1000+ 。

许乃义律师,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婚姻家事和高端私人财富保护与传承律师业务。

谢瑛律师,南京知名婚姻家事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南京有名财产分割律师推荐:胡珂凡律师、谢承芳律师、王玮律师、徐小美律师、张笑海律师、曹雯律师等。胡珂凡律师 胡珂凡律师长期从事民商事领域研究,对复杂疑难案件有着切实分析与解读。

婚姻法32条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具体内容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_a***_]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但是我国新发布的《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婚姻法同时废除。适用的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家事律师讲婚姻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婚姻家事法律讲座课件、家事律师讲婚姻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