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行政合同纠纷抗辩权,以及行政合同纠纷典型案例7则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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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时效抗辩技巧
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抗辩技巧具体如下: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抗辩的相关限定。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行为。
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与基础。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
3、法律主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监督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活动权。
先抗辩权可否诉前放弃
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可知,在诉被告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场合,如果被告在诉讼前从未主张先履行抗辩权,或曾经主张过但最终放弃该项主张的,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不得主动适用。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能会导致债权人会直接对保证人提出债务偿还的请求。《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法律主观:先诉抗辩权的概念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 证人 在主 合同*** 未经审判和仲裁,并就 债务人 财产依法 强制执行 仍然不能履行 债务 前,对 债权人 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权利,放弃自己的权利是自己的选择,当保证人主动履行保证债务的时候,是可以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方式
1、法律分析: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对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3、买卖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以通知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行使。并且需在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时行使。
4、第二种学说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经行使才能排除迟延责任。它有两种见解:其一,抗辩权之行使,溯及地排除已发生的迟延效果;其二,已发生的迟延责任,不因抗辩权的行使而受影响。
5、二)法律义务不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通知和举证两项随附的义务。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前或履行义务有重大瑕疵时,可直接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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