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法59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交通法59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违反道路交通法第59条怎么处罚?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非机动车行驶规定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2、横过机动车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是妨碍通行的就要处罚,不能妨碍他人通过。就是说可以不停在指定位置,不妨碍通行的不处罚:并未强制性规定必须停在指定位置,没有放在指定位置的。至于怎么处罚,这个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交通法第59条第一款第五项?
道路交通安全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并未强制性规定必须停在指定位置,没有放在指定位置的,不能妨碍他人通过。就是说可以不停在指定位置,不妨碍通行的不处罚,妨碍通行的就要处罚。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交通安全法第59条第一款第24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反道路交通法第59条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内容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 第九十条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五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高速交警机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提前开启右转向灯或者不经减速车道减速直接进入匝道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控制车速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收费站区不按规定减速行驶或者变更车道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收费站区停车及上下人员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服务区内未按照规定区域停车或者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占用行车道修车的; (七)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在高速公路越江桥梁上和高速公路隧道内检修车辆的; (八)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车辆遇障碍或者发生故障停车后,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九)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非清障救援车辆拖曳故障车、事故车的,或者驾驶清障救援车辆执行任务时不按照规定使用标志灯具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法59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法59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