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法前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交通法前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路口依次通行前车有优先通行权?
前车有优先通行权。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该是按秩序依秩通行,在通过十字路口时,前车应该有优先通行权,因此,如果后车强行通行而撞击前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这样的交通事故属于后车追尾,追尾的车辆将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法第几条规定前方车辆正在转弯要避让?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7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二、信号灯控制的转弯或直行一方有优先通行权。
1、红灯右转车辆应让绿灯直行车辆通行,此时转弯让直行,其实是信号灯在控制,和在第一种情况中的转弯让直行无关。绿灯时右转车辆只需要让绿灯直行的非机动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3款“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上一轮信号放行转弯车优先通行,上轮信号灯黄灯亮时进入路口左转或右转的车,本轮信号灯绿灯直行车应当让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项“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国务院颁布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眺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其中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为:“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第(三)项为:“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交通法直行让右方直行先行?
一、交通信号控制的有优先通行权:
1、比如东西向为绿灯,南北向为红灯。所以从南北向红灯右转到东西向的,应让东西向绿灯直行车辆。注意:此时的转弯让直行,其实是信号灯造成的
2、直行为红灯时,应让左转绿灯车。
3、有各类减速、停止让行标志标线的直行车,让没有标线的转弯、并线车先行。比如直行辅路车让转弯主路车。
二、同一道路同方向同车道:
前车比后车有优先通行权,所以无论前车转弯、掉头,都比直行后车更具有优先通行权。道路交通安全法,仅规定前车左转、掉头禁止超车,没有规定前车右转不能超车。但是我们已经规定了超车必须在左侧,所以理论上右转弯不会和后方来车有。
三、同一道路,不同方向的:
直行车有优先通行权。就是迎面开来的2车,转弯让直行。当然在右行制国家,不存在同一道路上,对向右转让直行的可能,除非一方逆行。
十字路口:路口直行时遇右方道路来车左转弯或右转弯应当让行。(全国性法规)因为无论车辆是左转、右转、直行,都需要经过路口中心点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