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各个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省、自治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是属于下行法,都是本部门、本地区执法的依据,其法律效益与上刑法相冲突时,是无效的,必须与国家的宪法等法律精神相一致的。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是什么?
1、因为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立法的而地方政府规章是地方***制定的,所以地方性法规就高于地方***规章。地方***规章与部门规章具有法律效力,是因为省级***与中央部委是平级的,所以是同等法律效力。
2、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指在适用法律时二者是一样没有高低。至于为什么不说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是因为法律最终是反应在效力上,讲效力更容易被人理解。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院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
所以法律、法规、规章都是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法法》第78、79、80、82条。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级如下:
1、宪法的效力高于法律、法规和规章。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规章。
5、省、自治区的人民***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制定的规章。
6、部门规章的效力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没有高下之分。两者发生冲突,由***院提出意见,***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立法法》第86条)。
7、省、自治区的人民***制定的规章的效力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没有高下之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各个***院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省、自治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是属于下行法,都是本部门、本地区执法的依据,其法律效益与上刑法相冲突时,是无效的,必须与国家的宪法等法律精神相一致的。
***院下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院下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经***院同意后由***院办公厅下发,是***院制定行政措施、发布行政决定、命令的公文载体,具有普遍约束力。只要不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其效力应当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例如,国办发(1995)27号文是***院实施水法与《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衔接的间隙过程中,为了执行需要,作出的临时性执行措施。***审理发生在《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施行之前的有关水***征收行政案件时,应当适用国办发(1995)27号文作出裁判。
来源:德州市人民*** 西南政法大学
部门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效力低于法律。部门规章就是一般指***院各部委制定的,地方规章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以及省人民***所在地的市的人民***和***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制定的。 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