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法责任划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交通法责任划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主要责任?什么是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和责任主要有什么区别?
一、主要责任:
1、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且在动态中发生。
2、车辆造成的且是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二、次要责任:
1、行人被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
2、当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如果是对方的全部过错,那么就由对方来承担主要责任,自己承担次要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责任怎么认定两车并行?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对方全责.
事故责任处罚类型包括哪几个方面?
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2、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3、主次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4、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5、推定责任(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的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法责任划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法责任划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