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法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律与法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法律与法规的区别是什么?
  2. 法规和法律有什么区别?

法律与法规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义务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规。

法律与法规,法律与法规的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规和法律有什么区别?

制订机关和法律效力不同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法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由部一级主管机构完成

法律的效力一般高于法规,地方性法规只在某一地方生效,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生效

法律与法规,法律与法规的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制订的机关不同,法律的制订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完成的,法规的制订可以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完成,也可以由部一级主管机构来完成;

(2)法律效力不同,法律的效力一般高于法规的效力,与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在实际的审判和操作中应当以法律为准;

(3)空间效力不同,地方性法规只能在某一地方生效,其他省市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法律的空间效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之内;

法律与法规,法律与法规的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调整范围不同,法律的调整范围可以涉及多个方面或多项内容,法规的调整范围一般是社会生活的某一具体方面或某一项具体内容。

2、根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

二、条例和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1、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组成的。下位法低于上位法,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院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是由省级人大或***院批准的较大城市人大经省级人大批准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是中央各部委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

法律与法规的区别:制订的机关不同:

法律的制订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完成的,法规的制订可以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完成,也可以由部一级主管机构来完成;

法律效力不同,法律的效力一般高于法规的效力,与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在实际的审判和操作中应当以法律为准

“法律”和“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立法权限和法律效力各有不同,不可混淆。“法律”,在我国,是专门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签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一般均以“法”字配称,如《刑法》、《民法》、《婚姻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

  “法规”是法律效力相对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一是由***院及其所属政府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也称行政规章;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三是较大的市(省会、首府)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一般用“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称谓,如《征兵工作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

  “法律”通常可以简称“法”。比如,称全国人大制定某部法律为“立法”。但是,“法规”则以其不同的形式,分别称为“行政规章”,或称为“地方法规”,而一般不能简称为“法”,因而也不能将制定行政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笼统地称为“立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与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与法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