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担保合同纠纷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担保合同纠纷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股东个人做公司债权担保人,作连带责任担保,如何承担责任?
简单回答一下。
如果是公司的银行贷款,法人是一定会签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的。也就是说,法人也是担保人。法人需要签担保的理由,是避免法人转移公司财产。而且法人配偶也必须要的签。这是银行的惯例硬性要求。
再说一下担保人的责任。如字面所说,就是为借款人担保的人,如果借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就有责任替借款人还钱,之后借款人再向担保人还钱。
基本关系就是这样。
借款人是公司,在还不上钱的情况下,银行首先会追讨欠款,看看企业现在是否正常运营,为什么没有还款。商讨还款事宜。
商讨无果的情况下,就要找担保人了。如果担保人有能力代偿,就会让担保人代偿。如果担保人不履行代偿义务,那银行就要走起诉的流程了。
***后,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依然无法还款,那么就要拍卖借款人抵押物。银行***一定要有抵押物的。如果抵押物足值,那就拍卖。如果拍卖后有钱剩下,那就把剩余的钱还给借款人。
案子就结了,***也就结束了,担保人义务解除。
1、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决定只***的保证人或者债务人,也可以将保证人和债务人一并***。
2、债权人只***保证人的,法院会告知其可追加债务人为被告。债权人不追加的,可以在***保证人后另行***债务人。因为,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是保证合同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是基础合同关系。两种法律关系互不干涉,债权人可以一并主张,也可以分开主张。 《最高***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六条 因保证合同***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在信用社替别人担保,***人还不了,我该怎么办?
帮别人担保***其实是建立在完全信用的基础上,一旦借款人无能力偿还,就变成了与自己借款是***事,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除非你也无能为力偿还。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最好别替别人担保,万一出现了借款人不偿还的情况下,在能力允许范围内最好与银行了断借贷关系,连本带利一次还清,不然会利滚利,得不偿失。当然在偿还借款前要与借款人明确债务关系,并写好欠条等。
它不还你还!你有财产就得还!没财产不还当老赖!上黑榜,么都干不了!我就是担保给我叔伯哥***!我还的,到现在一分钱都不给,没办法!还能告他?让他拘留吗!唉,苦啊!
怎么办,你还呗,没有别的办法,要不然他们就会强制执行,不知哪天把你抓去,在里面呆上一星期再出来,一年执行个几次。
我老公就是给别人担保,然后***的这个人不还,没办法,我们给还了,还了己经六年了。更可气的是,这个人把钱给了他的亲戚用,后来暴出他的这个亲戚欠了银行一百多万,后来他不管了,耍赖了。但是我们是给他还的钱,和他的亲戚没关系。
我们要他还钱,他就耍赖,说不是他花的钱。自己买车买房,就是不还钱。遇到这样的事,自认倒霉吧。
如果欠款人只是一时还不上,帮他还了,以后再慢慢还你,就算帮他一把,如果这人有良心,他会感激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