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借名买房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借名买房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借用别人的名字买房,如何公证?
①自然人提供***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名义登记人系自然人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3、名义登记人系法人的,需提供公司及公司股东出具的知悉借名买房相关事实的证明;
4、实际出资人的***、户口簿;
借名买房的协议是不可以公证的。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的,由于私下签订的协议效力难以确定,即使做了这类公证,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公证的前提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倘若案例本身就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公证的结果也是无效的。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维***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借弟弟名字买房协议怎么写?
没用。
这种协议本身就是违反规定的,本身就是违反规定的协议不具备法律效率。怎么写都没用,只能靠自觉,一旦发声***,很难保证自己合理诉求。
举一个简单或者不切实际的例子,你去抢劫,让对方写一个协议说你是自愿的,难道拿着这个协议就可以不追求法律责任了吗?
最好还是自己买房用自己夫妻名字,借别人名字,没有借,只有别人房子。不被认可的协议。
政策借名靠谱吗?
答:借名买房,总归是不大可靠的事情。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几乎大家都听过,而且运用到生活的也不乏其人。就像一线城市买房有限购,所以出现了“借名购房”之说。以为是钻了空子,其实却是危险重重的陷阱。
实际案例之“借名购房”的***
有一位姓夏的先生,他与徐先生经协商,以6万元价格买下徐先生名下的3间房。因其是农业户口,当时政策限制无法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于是找到自己的叔叔,双方口头约定以叔叔的名义购买房屋,购房款由夏先生出资,所有权也归夏先生。
数年后,夏先生要求叔叔履行当年的约定,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但对方不配合。夏先生起诉至***,请求判决涉案房屋归自己所有,要求叔叔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夏先生的叔叔则辩称,涉案房屋系自己出资购得,并非夏先生所述借名购买。
原审***审理后认为,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夏先生与夏先生的叔叔曾有约定,夏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未支持夏先生的诉求。
借名应签书面协议保留证据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可以说是选择规避政策的必然结果。借名买房就是一场豪赌,赌的是诚信,风险就是未来的各种未知的变数。在此简单罗列一些常见的风险。借名人反悔,实际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甚至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在借名买房中,事实购房人若想得到***的确认,一定要注重证据的留存。签订借名买房书面协议,为了预防风险,房屋实际出资人、借名买房的事实等一定要约定清楚;
保存出资证明,如果[_a***_]现金,要让对方出具收据并注明用途,尤其是大额现金;建议尽量通过银行转账保留转账存根,且在存根上双方签字注明为借名买房的出资款项。shqian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