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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交通法和国家交通法有冲突怎么办
如果是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冲突,要适用国家法律。如果部门规章和地方部门规章冲突,适用交通部规章。如果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冲突,国务院先裁决,***院决定用法规就用法规,如果***院想用部门规章还要报人大常委会裁决。
法律分析:不同机关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规范之间的规定不一致的解决机制。
法律客观:《立法法》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立法法》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当然是以国家法律为准。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3、”将《***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影响交通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在广西摩托可以上高速路,但不能在高速上载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 摩托车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应当配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配戴安全头盔。
电瓶车不可以坐2个小孩,《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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