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法第28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交通法第28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一款而不去处理的会有什么后果,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104条第2项,大概要受什么处罚,会扣分吗?扣多少分?
  3. 现行交通法是哪一年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一款而不去处理的会有什么后果,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28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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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第1款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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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6条第17项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十七)在驾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104条第2项,大概要受什么处罚,会扣分吗?扣多少分?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1项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的机动车会被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重新提供驾驶证的才会退还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第一点 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扩展资料《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拖移机动车查询电话,并通过设置拖移机动车专用标志牌明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和被拖移机动车的停放地点。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第四十八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人只有一种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并处两个以上处罚种类且涉及两个处罚主体的,应当分别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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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交通法是哪一年的?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第七十六条进行了部分修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法第28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法第28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