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婚姻法的收养关系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民法收养关系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关于婚姻法、收养法的亲属法律关系问题
- 2、养女法律上怎么定义
- 3、收养人的法律效力
- 4、婚姻法问题
关于婚姻法、收养法的亲属法律关系问题
1、法律主观:法律中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直系血亲就是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间的血缘关系。
2、法律主观:继父母,是指子女的生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后,与其生父或生母再婚的人。继子女,是指与离异或丧偶者结婚,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
3、如果收养了的话跟原妻离婚后解除了收养手续的话,就可以,原妻子如果能举证男方不正当婚外情话,可以要求赔偿。没有血亲关系就可以。
4、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不再存在法定的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
5、收养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和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其他近亲属”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6、按照《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女法律上怎么定义
1、养女和生子,在法律上应称谓姐姐和弟弟,或者哥哥和妹妹。养女和生子,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没有收养协议或者是未办理相应的收养手续,法律上是不认定的。但如果满足事实收养的条件则可以再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判定为养女。
3、法律分析:称为养女。户口本上的养女就是指户口本上的该女与户口本上的其他人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根据法律程序收养、抱养的孩子,虽然并不是亲生的,者要履行抚养的义务,但是被抱养者要履行赡养的义务。
收养人的法律效力
1、法律主观:《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产生的法律效力是被收养人以及收养人成为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为彼此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立收养关系必须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解除收养关系也需要进行登记。
2、因合法性不具备而导致收养无效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收养两名以上子女的、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的、为了再生育子女而送养子女的行为等,都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不赋予其效力。
3、收养关系产生的法律效力是养父母以及近亲属与养子女之间产生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
4、收养关系的效力如下: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5、收养行为一旦成立即发生相关法律效力,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即养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产生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婚姻法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于2021年1月1日废止,不再使用;接替婚姻法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分析:夫妻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房子是夫妻用自己一方财产购买的或婚前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一方。如果是为了婚后生活共同出资购买的这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规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房产权的形成原因来认定。
关于婚姻法的收养关系和民法收养关系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