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法第53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交通法第53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通法第53条责任判定?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交警部门表示,社会车辆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将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如何处罚:
1.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
2.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罚款200元。
3.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罚款50元。
5.掉头时妨碍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罚款200元。
6.不按规定会车的,罚款200元、[_a***_]证记1分。
7.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8.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9.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法第53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法第53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