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道路交通法92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道路交通法92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释义?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一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二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第三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四款) 第一款具体是指客运车辆(指载客汽车不包括货车载客)超过核定***数(指行驶证上记载的核定载客人数),后面应该自己就能看了明白。 第二款具体是指货运车辆(指载货汽车不包括客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指行驶证上记载的核定载质量,不是总质量或牵引车的整备质量),后面应该自己就能看了明白。 第三款具体指执法部门对违章车辆有超载、超员的可以暂扣车辆,直至分流转载,消除违章。 第四款是指运输企业所辖车辆经处罚,不改正又继续违章的,可以对企业法人进行相关的处罚。 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可以继续追问。
2021民事诉讼法92条内容?
民事诉讼法92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民事诉讼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直接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是关于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一种行为第三款?
第九十二条全文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刑事诉讼法92条第二款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92条并没有第二款。第九十二条的内容为: 不批捕的异议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