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立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婚姻法立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婚姻法立法时间及修改时间?
第一部婚姻法,1950年5月1日颁行,1981年1月1日废止。
第二部婚姻法,1981年1月1日起施行,为现行有效的婚姻法。现行婚姻法,于2001年4月28日修正。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有两个司法解释,婚姻法解释
(一)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解释
(二)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第二条 【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实行***生育。
第三条 【禁止的婚姻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家庭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1950年婚姻法立法背景?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婚姻家庭立法主要继承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婚姻立法传统,并受前苏联法制理论和立法体例影响,将调整人类自身生产和再生产领域中,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婚姻家庭法,从民法体系中分离,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1950年《婚姻法》就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并成为新中国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的4。
我国婚姻家庭法立法的历史进程?
我国婚姻家庭法立法历经多次修改和完善,首次颁布于1950年,经历了1953、1980、2001、2010年四次修改,其中最重要的是1980年的修改,强调男女平等、禁止包办、强制婚姻等封建陋习,成为当时我国家庭制度改革的重要法律基础。
2001年修改后更加注重保障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的修改则更加注重保障婚姻的财产权益和实行婚姻家庭调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