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道路交通法第五十六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道路交通法第五十六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五十六条是什么呢?
第五十六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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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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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是怎么处罚的?
违反交通安全法56条,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罚款200,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