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援助补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律援助补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标准?
法律援助机构指定法律服务机构或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应当视案件复杂程度,在标准范围内支付办案补贴,其标准为:
1、在本市(区)办案的,每件补助人民币500-1200元;
2、跨市办案的,每件补助人民币600-1500元;
3、跨省办案的,每件补助人民币800-2000元;
对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长时间在异地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办案补贴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原标准的两倍。
非因办案人员原因而终止办案的,应根据案件办理情况酌情给予办案人员办案补贴。
河南省司法救助标准?
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减交、免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4月5日施行的《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的规定,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七)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八)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九)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
记者从河南省司法厅获悉,近日,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省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补贴标准构成、动态调整等作出明确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标准》首次确立了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工作机制,并首次明确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补贴标准。
根据《标准》,法律援助补贴分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法律咨询补贴三种类型,均由直接费用和基本劳务费构成。基本劳务费用按日均工资乘以服务天数确定,并根据上一年度河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随着年度统计数据调整予以变更。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产生的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邮电费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核后予以安排。重大案件、跨省办理的案件,直接费用据实报销,并支付基本劳务费。
与以往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定额补贴不同,《标准》确立了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工作机制。
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案件质量评估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律师补贴标准上浮20%;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发放办案直接费用,不发放基本劳务费。
《标准》首次明确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补贴标准。值班律师坐班值守的,按工作日发放基本劳务费;值班律师为认罪认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_a***_]提供法律帮助的,按件计算,直接费用据实报销,并支付基本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