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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对女人的利与弊?
新婚姻法是一部体现男女平等的法律,女人没有处于劣势。下面是婚姻法体现男女平等的主要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新婚姻法对女性的影响?
新婚姻法对女性来说影响太大了!因为女性婚后既要上班还要生孩子,在家庭中是弱者。
本人以为婚前房子的首付是男性付的,但婚后都是一家人了,还贷是两人共同支付的,离婚房子还是男方的。如果婚姻法中能加一条“不管婚前谁买房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的一方放弃房屋的所有权”!这样处理能惩恶扬善,既保护了婚姻中的男女,也很公平!同时稳定了家庭关系。
新婚姻***让女性更加知道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知道不该为家庭放弃自己的所有,女性更需要经济独立,让女性明确知道婚姻当中不是只有女人去牺牲而是共同承担,也让女性不会傻到付出自己所有最后一无所有。
但新婚姻法也让放弃事业在家全职带娃的妈妈多少有点安稳,因为可以索要自己所做付出的一点赔偿。其实现在的婚姻已经让很多90后00后女性选择不婚,因为大家都懒了,不想结婚伺候一大家子,与其这样不如自己独自潇洒。
香港婚姻法对女性的规定
香港地区《已婚者地位条例》第三条规定: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已婚女性犹如未婚时一样,有取得、持有及处置财产的能力。
第四条规定:已婚女性的财产,结婚的女性,在结婚时已拥有或正拥有的财产;或于该日以后,已婚女性已取得或正取得的财产,或已转予或正转予该已婚女性的财产,须全归该女性所拥有,犹如未婚时一样,该财产并可据此而予以处置。不论在本条例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女性在享有财产方面的预用权或让与权如受到限制,且该等限制不可能加诸男性对该财产的享有者,则该等限制一概无效。”可见,依照香港现行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各自享有各自独立的财产权利,夫妻一方婚前及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夫妻一方各自所有。
根据香港的婚姻条例,女性在婚姻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女性和男性一样,可以选择是否结婚,以及是否生育。如果女性选择不生育,那么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赡养费。
此外,根据《已婚者地位条例》,香港夫妻分别财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已婚女性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有取得、持有及处置财产的能力;对于侵权行为、契约、债务或义务而言,有自我承担责任及被委以责任的能力,可担任受托人或遗产代理人。
新婚姻法让女人更处于劣势么?
新婚姻法是一部体现男女平等的法律,女人没有处于劣势。下面是婚姻法体现男女平等的主要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