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位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法律位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法律分类的前提?
  2. 宪法和法律哪个的范围更大?
  3. 什么是确立法律效力等级的制度?
  4. 法律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法律分类的前提?

理论上看国家定法律的基础是民意,前提即政府有一套能够反应民意的制度,如西方的议会制度,多党轮流执政的制度等。

我国,按照宪法立法规定的立法体制,法律位阶共分六级,它们从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律、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法律位阶,法律位阶排序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宪法和法律哪个的范围更大?

宪法。因为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对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的方方面面都作出原则性规定,对一国的公民权利义务作出原则性规定。宪法是母法,其他的法律依据宪法而制定,违宪则宣布无效。其他的法律是对一个国家的某一个方面作出具体性规定。如《教育法》只对教育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与要求,范围要窄得多。

宪法的范围更大。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所规定的内容都是国家生活中最重大和根本的问题,它是国家和公民活动的法律基础。

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方面的问题。

法律位阶,法律位阶排序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的效力位阶是低于宪法的,而且普通法律的规定是不能与宪法相抵触的,不能违背宪法的根本性规定。

什么是确立法律效力等级的制度?

法律效率的等级制度

法律位阶,法律位阶排序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宪法至上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一切其他法律的制定依据。在实施***的国家,任何没有宪法依据的法律都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都应当废止。同时,宪法具有普遍约束力,一个国家中的任何组织个人行为不得凌驾于宪法之上,否则,该行为不仅不具有法律效力,还应当承担违宪责任

 (2)等级序列原则。法律的效力等级可以通过法律位阶加以明确。法律位阶是指在正式的法律渊源中各类法律的效力等级关系,以及某一类法律在效力等级体系中的地位。效力较高的法律相对于效力较低的法律,就是上位法;效力较低的法律相对于效力较高的法律,就是下位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这就是等级序列的基本原则。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当同一主体在某一个领域里既有一般法,又有不同于一般法的特殊法律时,特殊法的适用效力高于一般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仅适用于同一主体制定的法律中,对于不同主体制定的法律,首先应根据宪法至上原则和等级序列原则确定其效力。

 (4)后法优于前法原则。同一制定机关在不同的时间里关于同一事项制定了两个以上的法律时,后制定的法律效力高于先制定的法律,在适用时应当优先考虑。

法律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正义是人类追求的共同理想,也是法律的核心价值。它以利益为依归,是对利益的正当分配。

法的主要价值

①秩序,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结构状态。秩序分为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良好的社会秩序是社会进步的基础。通过法律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是推进改革和建设的重要前提。

自由,是指从受到束缚的状态之中摆脱出来,或不受约束的状态。法学上的自由是指主体的行为与法律的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一。

平等,主要是社会主体能够获得同等的待遇,包括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

④***,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那些权利。***表达了所有人在人格上的普遍平等观念和固有尊严观念。

⑤正义,是人类追求的共同理想,也是法律的核心价值。它以利益为依归,是对利益的正当分配。

⑥效率,也称效益,是指社会或个人通过一定的投入而获得收益最大化的比率。法的效率价值,即法所具有或应当具有的促进社会财富增长和活动便利并满足人们对物质的需求和便利条件的价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位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位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