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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有8章124条。版本修订过程: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的规定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哪几类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显示,这个法律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
2、四种重点车辆驾驶人:警车驾驶人;消防车驾驶人;救护车驾驶人;工程救险车驾驶人。因这四种车用于执行特殊的任务,统称为特种车辆...因此这四种车的驾驶人可以被称为重点车辆驾驶人。不知对否。
3、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中的特殊行人是指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盲人。特殊行人也可以理解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的,在道路交通中处于弱势地位,需要特殊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共计3分。故意遮挡号牌,扣十二分,罚款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的法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规,违反了它便是违法行为。 行为的情节轻微性。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是情节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裁。
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别重视了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保护,体现了“以人为本”。法律将保护人身安全作为首要的立法目的,并在条文中予以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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